招标公告
经幼儿园研究申请,教育局审批,现决定对“演播厅舞台灯光线路改造”项目进行招标,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,具体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:
1.工程名称:新沂市机关幼儿园高新区分部演播厅舞台灯光线路改造
2.招标方式:询价
3.工程地点:新沂市机关幼儿园高新区分部
二、工期要求: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。
三、质量要求:
1.施工方能根据实际情况,确保建设达到质量要求(需提前到现场勘察了解本项目的具体内容)。
2.产品材质: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,达到环保安全要求,有合格检测证明。
3.质保期为3年。
四、投标要求: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。
2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3.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项目。
4.投标人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,必须在新沂本地有能力提供后期服务。
5.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转包和分包。
五、报名事项
1.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,两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留存。
2.报名时间:2023年4月24日上午 9:00~12:00
3.报名地点:新沂市机关幼儿园高新区分部后勤部(二)
4.报名时查看现场,明确本项目的要求(见附件)。
六、开标询价时间:2023年4月27日下午15:00
1.现场接收投标书,投标人现场陈述施工方案(包括施工材料及单价报价)及接受评审小组咨询。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陈述及报价,根据性价比选出中标方,评审结果另行通知。
2.地点:机关幼儿园高新区分部三楼会议室。
七、付款方式
工程验收合格后,1年内工程款付清。
联系电话:18751756299 李 芸
新沂市机关幼儿园
2023年4月21日
附件:本项目范围
1. 演播厅舞台灯光线路改造(以实际工程量为准)。
2.地面和各种设备复原(拆和装)。
3.所有费用(包括税收、垃圾清运、脚手架租用、线路灯光添加、改造后工程审计费用等)均包含在以上报价中。